小米集团最近的烦心事多多。
据消息显示,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也就是我们熟悉的雷总的小米)与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(另一个也叫小米的公司)就品牌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,将于6月14日在青岛开庭审理。
具体事情是什么呢?是雷总的小米碰到“李鬼”了。
青岛的这个小米汽车在宣传时,在他们的官网、宣传资料和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,都使用了和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标志和字体。据查证,这家青岛小米其实与小米集团并没有任何股权关联,所以这个行为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迷惑性的,用户很容易因为看到相似的logo和字体,自动把这家青岛小米当成是小米集团下属或有关的企业。青岛小米存在打着小米集团的旗号来销售产品的嫌疑,这也是小米集团所不能容忍的地方。
青岛小米成立于2016年,此时雷军的小米已经成立了6年,在业内已经是知名企业了。其实公司同名的事情非常常见,大家井水不犯河水,堂堂正正地做好业务就行。但若是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logo和字体来误导消费者并获得利益,那这个行为就已经存在碰瓷了。小编不由得想到了汪涵老师的那句经典广告词:“有人模仿我的脸,还要模仿我的面?!”
类似的事情小米曾经也遇到过,那就是深圳紫米和ZMI的纠纷。ZMI是小米集团的旗下公司,曾经的紫米充电宝等产品做得已经深入人心了。而做互联网餐饮的深圳紫米,正好在ZMI注册商标之前把“紫米”商标注册了,究竟是巧合还是抢注,其实一直都没有定论,而且深圳紫米还反过来告ZMI商标侵权,最后ZMI也是为了避免麻烦而改名酷泰科。
但这回,面对青岛小米,小米集团还是选择了法律途径,毕竟这可是花了200万的logo呢!最后的结局如何,我们拭目以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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